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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民企青年团工作的一些思考

发布者:怀化团委       发布时间:2009-12-25       点击: 296次;

 袁子舜

    共青团组织是我国青年的一个传统的、有影响力、合法的群众组织,也是我们执政党联系青年的一个长久有效的、能够充当后备军的一个历史悠久的组织。从组织创立到现在,只要有中国青年活动的地方,一般都有共青团组织的影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大量的青年涌入民企,适应时代的发展,共青团组织也逐步将工作重心转入了民企,很多民企的经营者也欢迎团组织的进入。双方的意愿在企业青年活动中得到了很好的契合,获得了一些共识和青年工作的新经验。这是好事,反映了我们共青团组织在青年工作中是与时俱进的。但是,经过在民企工作的经历,笔者觉得作为一个新生的事物,民企的青年团工作依然是任重道远的。
   首先,民企团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这直接影响到我们团组织在民企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从上级对下级的工作指导层面上来说,上级团组织对基层民企团工作的指导欠缺力度,深入性不够,无法做到随时掌握民企团工作动态的程度,传统威信受到冲击和挑战。根据笔者自己的感受,自从民企成立团组织之后,上级团组织所做的工作仅仅在于开会和发放文件,深入企业的调研活动和组织企业之间的联谊活动相当之少,这或许有上级团组织经费欠缺的问题所困挠,但是毫不讳言的说,这实际也就是将自己的主动权拱手相让。我们必须看到,正因为上级活动开展的少,民企的青年活动就受制于企业的经营者。的确,企业青年的活动中心必须围绕企业的经营活动来展开,但是青年毕竟是个个性张扬的群体,他们必须有属于符合自己年龄特征的、心灵发展的活动,可是民企青年在部分民营企业家的眼里,毕竟是为自己来打工的,他们的着眼点在某种程度上跟我们青年团工作的活动是有一定差距的,有时甚至是背道而驰。当活动安排与企业主个人意愿发生冲突的时候,如果得不到上级团组织的有效指导和支持,迫于生计,民企的青年只能服从民企经营者的安排,哪怕再不合理也只能如此。这实际是无形中降低了上级团组织在民企青年中的威信。第二,从下级民企团组织自身的素质来说,很多民企团组织实际都是一些初建团组织,在其中做具体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兼职,而且大多来自学校或者由企业经营者亲信的人员充任,就团工作而言自身没有多少工作经验,他们渴望得到上级的指导,可是这样的机会相当少,全部要依靠自身的摸索不仅需要时间,而且还要取得企业经营者的支持,而且还不是专职的,这之中的难度可想而知。那么在工作中与老板遇到矛盾怎么办?只能屈从于企业的老板意图,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在没有得到上级有效支持的前提下,他们只有一个意识,就是他们只是替老板服务的。就笔者所知,很多民营企业青年团组织的制度基本都是形同虚设,很多团员的档案都不健全,有时在团员发展问题上也以老板意图为准,这实际让我们的团组织工作上下脱节,后续的影响是非常勘忧的。第三,民企青年活动没有经常化,受制条件比较多,最重要的是没有固定的经费和活动时间。在民企,青年的活动一般都要依从于老板的经营计划和个人意图,即便年初有工作计划,可是计划也快不过老板的变化,时间的调配是掌握在老板手里的。而且,民企团组织的活动经费基本没有预算,需要随时请示老板,而老板个人对团活动的意见就在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实际情况是,很多时候经费是没有着落,活动计划经常夭折。俗话说:手里没粮,心里发凉。这样的状况使得民企团工作不可能做到活动经常化,而活动是团组织凝聚青年活力的最有效的载体。缺乏活动的组织注定是不健全的组织,其生命力也是有限的。第四,民企团组织的团员自身素质曾差不齐,组织意识不强,凝聚力没有形成。组织活力的张扬离不开组织成员的团结力。但是在民企,绝大多数团员都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打工者,自觉不自觉的都把个人的意愿和追求随老板个人爱好转移,取悦老板以获得个人在企业的位置成为他们最大的动力。从个人生存的角度来看,这无可厚非。一个人活在世上,毕竟首先要生存,个人价值也要合理实现。但是这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他们忽视了对企业团组织及其活动的重视,甚至将自己游移于团组织之外,对自己有利的就参加,没有好处的就冷眼旁观,事事都以功利心来衡量。这其实是对民企团组织生存和发展最大的伤害。
   其次,尽管民营企业团工作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是我们毕竟要看到一个事实:民营企业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动力源,其活力也是目前各类企业中最强盛的。同时,民企团组织尚在初建时期,过去没有经验可循,需要有一个摸索期和磨合期,在现阶段有缺陷很正常,因此,对民企团工作存在的问题必须一分为二的看。就笔者个人经验而言,愚以为,只要在操作层面上注意以下几点,民企团工作是前途光明的。第一,在发展团组织的问题上要慎重建团,不能盲目发展,切不可为了追求政绩就不加调查研究随意的在民企建立团组织,应该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不是所有的民企都适合建团,除了企业的团员人数要符合组织发展的条件而外,其实最主要的是要看该企业的老板对团组织是什么样的认识。如果只是利用团组织为他个人的利益服务,即使建团也是为他人做嫁衣,笔者以为上级团组织应该合理拒绝。同时还应该建立一种制度,企业即便建立团组织了,上级团组织理应有一个观察期,半年或者一年,如果企业团组织完全受制于企业主,那么就应该毫不手软的撤消团组织,将该企业的团员划归行业团组织领导。这是维护我们团组织权威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应当迅速建立并加以推行。第二,上级团组织要花大气力关心民企团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指导,支持企业团组织成为企业青年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利的一个坚强堡垒,而且要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特别是企业团组织活动经费问题,上级团组织也要有一个检查考核机制,最好是由上级团组织牵头联系企业建立团工作经费专户,定期由企业划拨到帐户,同时将帐户资金的按时拨付作为企业进行各类评先的一个硬件标准,这是防范企业架空团组织的另一个重要手段。第三,所有新建团组织要定期进行团干培训和交流,特别是企业和企业之间要交流经常化。作为上级团组织只有领导、指导有力,企业团活动才能有序进行,因为在民企,青年活动的展开经常化必然跟企业主的利益有一定冲突,如果仅仅依靠民企青年自己去跟企业主争取,实际也是放弃了上级团组织的的领导权力,对民企团组织也是一种抛弃,自生自灭的组织只会走向独立发展的道路。所以领导经常化、指导常规化,是加强上级团组织跟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团组织联系的最牢靠的桥梁。第四,上级团组织要经常主动地联系民营企业的企业主,跟他们沟通交流,促使他们主动的支持青年团工作,这也是保证民企青年团工作有一个良好工作环境的得力举措。
   总之,民企团组织的工作只要纳入整个团工作的整体范畴,有领导支持、体制保证、组织健全、活力张扬,笔者相信,民企团工作会大有前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