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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风采
十大杰出青年卫士事迹简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2-24 点击: 1871次;
十大杰出青年卫士事迹简介
向开义
向开义,男,44岁,中共党员,现任洪江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向开义同志1988年在洪江市参加工作,他从一般民警干起,历任洪江市公安局刑侦队副队长、沙湾派出所所长、禁毒大队大队长等职务,以超凡的事业心和强烈的感,全身心投入工作,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向开义同志持续6年从事最具危险的缉毒警,出生入死破获贩毒案件2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4人,缴获毒品海洛因
谢博能
谢博能,男,36岁,中共党员,现任怀化市鹤城区国家税务局天星分局局长。16年来,谢博能同志把满腔热忱献给了国家的税收事业,他怀着为国聚财的赤胆中心,秉公执法捍卫税法尊严;热情服务,急人民之所急彰显爱民情怀;勤廉奉公,为国聚财创造业绩。他担任鹤城区国税局天星分局局长以来,连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全分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优异成绩,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与称赞。因工作成绩突出,谢博能同志连续年受到怀化市国税局嘉奖,被上级授予“优秀税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一次。
袁文杰
袁文杰,男,33岁,中共党员,现任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城中派出所副所长。1993年毕业分配到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工作以来,无论是做110巡警,还是行动大队治安民警,无论是城中派出所副所长还是普通管区民警,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在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中,他始终严于律己,是人民警察的楷模。四次受到市级嘉奖,两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08年2月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3月被怀化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滕绿凤
滕绿凤,女,30岁,中共党员,麻阳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副主任。滕绿凤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党和人民群众的无限赤诚,在检察机关信访、办公室、政工室等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不懈追求,以实际行动树立起新时期基层女检察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她先后15次受到县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两次被怀化市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四次被记三等功,并被麻阳县委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
杨 智
杨智,男,41岁,现任通道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杨智同志于1988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工作,从警17年,从普通民警成长为经侦大队长,无论在哪一个工作岗位,都始终把公安工作作为自己最崇高的人生追求,全身心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他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屡创佳绩,先后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2007年获怀化市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和第九届“湖南五四青年奖章”。
杨小峰
杨小峰,男,40岁,中共党员,现任洪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常委书记、理事长。在担任洪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常委书记、理事长期间,带领全体员工团结奋进,改革创新,业务取得了迅猛发展。2005年洪江市农村信用社综合管理工作名列怀化市县级联社第一名,截止2007年洪江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75146万元,比年初增12782万元,创洪江市农村信用社有史以来存款增长最高峰;各项贷款4.5亿元,存、贷总量和增量连续两年居洪江市金融机构之首;实现总收入4558万元,账面赢利273万元,完成比例居全省县级联社首位,实现经营利润662万元,分别是2005年的273倍和9.5倍,创洪江市农村信用社历年最好成绩。杨小峰同志2003年被评为全市农村信用社工作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被湖南省农村信用联社评为全省先进个人。
郭 彪
郭彪,男,29岁,中共党员,现任怀化市洪江区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自参加工作以来,郭彪凭着对税收事业的热爱和追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竭诚奉献。十二年来,先进担任个体专管员、企业专管员、电脑操作员、稽查员、稽查局副局长等职。2003年,通过竞聘,郭彪被提拔为稽查局副局长,在他与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稽查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单位。从2001年7月至今,通过他查处的案件累计达140余件,结案率100%,入库率100%,无一例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有一起反映索拿卡要等违法行为,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达400余万元。郭彪本人被评为全市国税系统“青年岗位能手”,首届洪江区“十佳青年”等荣誉。
李红涛
李红涛,男,36岁,中共党员,现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怀化市分行营业部副经理。该同志积极开展客户营销,工作业绩突出,2007年以来,带领客户工作人员成功营销了怀化农业产业化加工示范园、汇源果汁、海联食品等15家优质客户,新增贷款9亿元,促进了业务有效发展。特别是在2008年支持抗冰救灾和灾后重建信贷工作中,第一时间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救灾资金需求,昼夜工作,克服困难,开辟办贷快速通道,为怀化市电力集团申报发放贷款1.8亿元,对全市实现“保电、通路、安民”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赞扬和企业的充分认可。2007年被省分行评为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抗冰救灾先进个人。
赵三江
赵三江,男,29岁,中共党员,怀化监狱狱政科科员。作为一名监狱警察,赵三江十分热爱自己的工作,自2000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坚持学习,加强训练,恪尽职守,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从警以来,赵三江曾跋山涉水抓获过脱逃人员,在处理罪犯违规违纪的过程中,他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得到了绝大多数服刑人员的尊敬,几年来,他共处理各类罪犯违规违纪事件200余起,处罚违规违纪罪犯100余人。由于工作表现突出,赵三江2005、2006、200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受到嘉奖3次,2005年被评为怀化市优秀青年团员、怀化监狱“十佳青年”,2007年被评为怀化监狱“十佳个别教育能手”,2007年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先进个人并立三等功一次,2008年被评为怀化监狱抗冰救灾先进个人。
汤前荣
汤前荣,男,43岁,中共党员,新晃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汤前荣同志担任新晃县工商局局长以来,积极开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03年被新晃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被评为发展工业经济先进个人,2008年被怀化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在他的带领下,新晃县工商局2004年至2007年被怀化市人民政府评为双文明,2007年荣获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
滕建成
滕建成,男,27岁,中共党员,麻阳县兰里司法所所长。滕建成自1999年走上司法行政工作岗位,迄今已有9个春秋。9年来,他把人事部心血倾注于人民调解工作,把满腔关爱播撒给社会弱势群体,用胆识和智慧维护了一方平安,护卫了社会和谐。2003年至2006年,他连续4名被评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两次受到到人民政府嘉奖,两次被评为怀化市优秀司法所长。2007年6月,滕建成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07年12月,被评为怀化市“十大新闻人物”。
张 鹏
张鹏,男,28岁,中共党员,怀化市公安局网技支队大队长。张鹏2002年7月毕业于中南大学数学与应用软件系,现为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2003年12月入警。入警以来,张鹏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警察品格,凭着对事业高度的责任感和执着钻研精神,刻苦学习业务,2004年11代表湖南省公安厅参加全国网络警察网侦技能比武获人个优秀奖,他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公安网技工作中,成效显著,四年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3人,其中CCIC逃犯70余人,命案逃犯23人。2005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聘为省公安厅网络犯罪专家小组成员,2007年5月成功自主研发“怀化市公安局网上精细化管理系统”,2007年被怀化市委、政府评为“610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度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谢正义
谢正义,男,39岁,中共党员,沅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自1991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历任沅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特警中队长、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大队长。2002年他担任经侦大队长,六年中组织侦破经济犯罪案件300余起,打击犯罪嫌疑人200余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2005年,他担任打黑专案组织,历时6个多月,成功打掉了沅陵县建国以来最大的犯罪集团,抓获涉案人员42名,专案组被省公安厅记二等功一次。2007年他担任刑侦大队长后,又侦破了省公安厅督办的特大雷管被盗案等数十起重大刑事案件,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40余人。从警17年,他先后5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评为全省经侦系统“优秀侦察员”“十佳破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向泽顺
向泽顺,男,33岁,中共党员,沅陵县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税校毕业工作13年来,他立足岗位,刻苦学习,在税收专业知识和财会知识领域不懈钻研,从一名普通办事员成长为税收专业领域里的业务尖子。他大胆创新,2002年,分局创办了全市税务系统第一家基层税收宣传广播站,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他创新的饮食服务行业以票管税和票外定税双重管理办法,有效堵塞了税收漏洞,并在全县推广。13年从税征途中,经受住了各种诱惑,克服了各种困难,2003年被授予“十佳岗位能手”、2004年被省地税局授予“征管能手”。
罗宗爱
罗宗爱,男,37岁,中共党员,辰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罗宗爱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服务宗旨,始终坚持以守护一方平安为己任,不畏强暴打黑除恶,不怕牺牲力擒顽凶,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和维护稳定的神圣事业中战功卓著,先后亲自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525起,推毁各类犯罪团伙50余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00余名,以骄人的战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精彩答卷。参加工作以来,罗宗爱先后荣立三等功3次,嘉奖15次,2007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3月被辰溪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2008年4月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十大优秀刑警”。
李昌华
李昌华,男,40岁,中共党员,怀化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李昌华2001年3月从事事故处理工作,2004年3月起任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2007上12月因工作出色,被选聘为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分管执法工作。他勤政爱岗,以队为家,视工作如生命。他忘我工作,一心扑在工作上,舍小家为大家,七年来,他为主或参与处理各类交通事故657起,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4起,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460万元。2007年,他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和“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执法标兵”,还先后被评为怀化市十佳警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多次被市公安局嘉奖。
江 中
江中,男,37岁,中共党员,怀化市工商局洪江分局党组书记。江中同志任局长的三年多时间里,他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和方式,促进职能到位。在洪江分局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江中同志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出了严格要求,规范执法行为,赢利了地方的赞扬。在市场监管中,江中要求执法人员“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特别是对于打击传销工作,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05年以来,洪江区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传销活动。在打击商业贿赂工作方面,江中同志坚持原则,打住压力亲自带队,积极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密切合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2004年至2006年,江中连续3年被区工委、区管委评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05、2006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被评为洪江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2008年3月被省工商局评为“湖南省工商系统十佳工商局长”。
唐应权
唐应权,男,36岁,中共党员,靖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九年里,唐应权加班达200多个个工作日,从事尸检270余具,其中高腐尸体100余具,白骨11具,解剖尸体100余具,出勘现场800多次,做活动鉴定500多人次,出具各类检验鉴定书600余份,为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倾注了心血。他不但是一位出色的法医,更是一名勇敢的战斗员,参与侦破了各类刑事案件520多起,查处行政治安案件800多起。由于工作出色,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3次,2004年至2007年连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获了“怀化市十佳政法干警”、“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2007年2月获怀化市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
刘佳颖
刘佳颖,女,37岁,中共党员,鹤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佳颖虽然是一名女同志,但她“巾帼不让须眉”,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崇高的审判事业,忠于职守、勤奋敬业、秉公执法、无私无畏,审执的8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错案,在审判台上谱写了人生壮丽的篇章。2001、200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怀化市“人民满意好法官”,2002年被授予鹤城区“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3年被评为怀化市“十佳法官”,2004年被评为鹤城区“三八红旗手”,2005年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6年被评为湖南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2006年被评为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潘仁爱
潘仁爱,男,31岁,中共党员,中方县工商局消保股股长。2004年,年仅27岁的潘仁爱接过了铜湾工商所所长这一重任,铜湾工商所辖13个乡镇126年行政自然村,是全县条件最艰苦的一个工商所,多年来,该同志凭着对工同行政管理事业的满腔热情和创新实干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03年至2004年,他领导的铜湾工商所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工商所”、“执法办案文明单位”,2005年该所还被评为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他个人连续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